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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业主自治,共管模式”让业主、物业、开发商三者权责变清晰。

如今关于小区管理谁应该担负主要责任的争议已经越发激烈,
开发商、物业公司、业主三方势力各执一词,毫不退让。而最终结果却很显然,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,那个真正应该担起小区担子的人,没有找到,反而致使三方关系日渐激化。
于是,关于如何划分三方权责,小区责任孰轻孰重的问题经过了三方多次交锋,依旧不得而知,而关于小区的和谐生活,也日渐变为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了。
而正当大家对这个问题焦头烂额、殚精竭虑之时,一种让人们眼前为之一亮,心灵为之一振的模式却曙光般来临了。这是一家来自新加坡的CFBM城市展望物业公司所引进国内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——“业主自治,共管模式”。它极具针对性的首先找到了问题的关键——“开发商、物业公司、业主三方对自己自身的权责定义模糊”。
“业主自治,共管模式”向告诉人们,物业公司、业主、开发商三方之间的矛盾冲突是早已存在的,而业主自治,共管模式可以做到的是让开发商﹑物业公司﹑业主三方明确自身的权责,做到互相尊重,互相扶持。因为只有让业主、物业公司、开发商三者权责变清晰了,大家才会各司其职,才能进行所谓的小区管理。而三方之间之所以总是存在着矛盾,是因为三方都不清楚该怎样去运营一个和谐的模式,什么样的发展商是一个合格的发展商?什么样的服务商是一个合格的服务商,什么样的业主才是一个合格的业主,其实三方也都没有一个概念。正因为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指导着三方如何相处,矛盾也就自然而然的滋生出来了。而“业主自治、共管模式”让物业公司、开放商、业主三方对自身的概念清晰化后,明确了各自的责任,才会有进一步的建设。就以业主为例,当业主的尊重感增强了,对不动产的管理保障意识提高了,感受到了自己权利得到了保障,那么业主又怎会怨声连连,与物业冲突不断呢?
      其实“业主自治,共管模式”并没有多么神奇,它只是将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摆在了大家眼前,那就是当大家都明确自身的身份定位、了解了自己所具备的权责时,争执和矛盾就不攻自破了,而小区和谐建设也就自然而然地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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